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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广州市为老服务专项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0    浏览量:1238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民政局,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府〔2015〕27号),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专业社会组织,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创新,我局决定组织开展广州市为老服务专项公益创投活动,对助餐配餐、医养结合等符合本地实际、切合老年人需求、具有创新性的养老服务项目进行资助,于今年9月18日启动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9月18日至10月10日。

  二、创投主体

  申报和实施公益创投项目的主体是在本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以下统称“创投主体”)。其他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公益创投项目须与上述社会组织合作并以该组织名义申报。创投主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三)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四)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3个(含)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五)具备开展养老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六)直接面向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应分别获得区民政局和服务范围内的街道(镇)的支持确认;

  (七)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工资、福利外,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收入。

  三、资助范围

  根据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有关规定,为老服务公益创投项目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每个创投主体可申报不超过2个项目(申报表采用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表格):

  (一)助餐配餐。探索为老年人提供订餐、就餐、送餐便捷服务的方式方法,包括“中央厨房+中转配送+社区就餐、送餐、助餐”的便捷程序和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建立政府、企业、社区的协作机制等。

  (二)医养结合。整合利用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居家高龄、重病、失能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管理、预防保健等服务,探索社区护理、宁养服务和协助转诊服务模式。

  (三)喘息服务。社区的养老机构或护理机构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短期照顾服务,包括短期入院托养和上门照顾,缓解家属长期护理压力,建立家院衔接的长效机制。

  (四)照顾需求评估服务。在已开展老年人照顾需求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专业团队的组成模式,建立持续教育机制,利用专业量表和信息系统评估老年人的自理能力、社交状态、照顾需求等,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个性化专业服务方案。

  (五)康复辅具租赁服务。将老年人需求量大、周转率高的护理床、制氧机、呼吸机、轮椅等康复辅助设备通过规范、安全、透明的程序租赁给有需要的老年人使用,满足其康复需求。

  (六)封闭小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指物业公司(可自行注册为社会组织或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服务)在开发商已配套的设施、设备、场地的基础上,通过对硬件的改造和完善,探索物管+养老的服务模式和小区+街道的一站式管理方式,使小区老年人享有专业化养老服务。

  (七)农村综合养老服务。以村为单位,在村委会支持下,以老年人活动站点为依托,有效整合利用敬老院、卫生院、五保互助安居点以及慈善资源,探索为五保、高龄、留守老人和其他老人提供分类服务。

  (八)星光之家连锁化运营。以街道为单位,在提供星光老年之家基础服务外,探索增加助餐、日间照料、志愿服务供给等内容,以连锁化方式运营管理辖区内星光老年之家。

  (九)互助服务。通过社会组织发动、培育社区低龄老年骨干,组成互助联盟或互助组织,为老年人之间、邻里之间相互照料、相互扶持、相互帮助养老提供支持。

  (十)社区养老综合体。通过建设或整合嵌入式、小规模、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养老综合体,发挥辐射社区和家庭的作用,探索长托、短托、日托、暂托等综合服务模式。

  (十一)科技助老。利用成熟的居家养老信息化智能终端产品和应用提供服务,重点包括家政预约、订餐服务、远程医疗、健康监测、定位求助等,智能终端应具有完善的后台管理和服务支撑。

  (十二)其他符合本地实际、切合老年人需求、具有创新性的养老服务项目。

  四、资助标准

  获资助的单个项目以专家评审小组审核确定项目总预算的60%为申请资助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剩余部分自筹。

  五、申报材料

  我局已通过采购程序确定由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广州社联”)承办本次为老服务公益创投项目。项目申报由创投主体向广州社联提交项目申请材料,由广州社联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每个社会组织最多只能申请2个项目。创投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广州为老服务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可在“广州市民政局、广州社会组织信息网、广州市老龄网”查阅下载。

  (二)广州市为老服务专项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材料自查表。

  (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复印件)。

  (四)已核准的社会组织章程(复印件)。

  (五)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连续6个月的完税证明。

  (六)合法收入来源证明,需加盖公章,并由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七)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核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无,请提交完整的《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及《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申报单位可不提交。

  (八)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九)承接政府转移(委托或授权)职能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证明。

  (十)办公场地权属或租赁证明。

  (十一)已参加评估的提供评估等级证明。

  (十二)已与服务地所在公共资源(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站、养老机构等)达成合作意向的可提交如合作协议、合作意向书等材料。

  (十三)其他材料。

  六、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16年10月10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gzyanglao@163.com,逾期不予受理。待项目初审合格后,请各申报单位按照承办单位的要求,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与电子版申报材料需完全一致。如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不一致的,以纸质申报材料为准)于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广州社联办公室(广州市环市西路68号701室)。

  七、评审标准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创投范围和要求,实施地为广州市,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政府部门已经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专项资金的,不予重复资助。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重点审查申报项目是否符合以下标准:

  (一)项目可操作性:项目已经与服务人群建立初步关系,并争取到服务所在地公共资源、慈善资源、政府部门支持。项目实施部门在服务地有稳定的办公及服务场所。

  (二)需求广泛性:项目针对的社会问题和所涉及的社会服务需求具有广泛性,直接提供服务的直接受益群体不少于100人,项目实施后能在较长时间内产生良好的影响力。

  (三)方案创新性:方案策划符合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导向,服务设计科学、团队构建合理、经费预算精准、进度安排合理、评估标准科学,可行性、可复制性较强。

  (四)项目示范性:项目的运作模式可以进行推广,对推动社会建设具有示范性价值,能有效扩大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益。

  八、评审办法

  项目评审将在2016年10月期间进行。市民政局将按照《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穗民〔2013〕357号)要求,指导承办单位从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评审专家库中抽选专家组成评审小组,依据《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评分标准》实行竞争性量化评分排序,按得分高低确定拟资助的社会组织及其公益创投项目名单。名单确定后,承办单位还将按不低于20%比例从拟资助名单中抽取部分社会组织进行实地核查,对材料与核查结果不一致的,取消资助资格,由评审成绩靠前的项目按顺序递补。

  九、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时间为2016年10月—2017年10月。项目一经确定,按照《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由市民政局与创投项目实施单位及时签订资助合同,按进度拨付资助资金,并实时做好监督评估、宣传推介、项目总结等相关工作。获资助的创投主体应在项目实施半年内及项目结束一月内向市民政局及承办单位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十、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民政局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对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各区民政局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街道(镇)对有意愿参与益创投,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创投项目在社区层面落地。

  (二)广泛宣传,积极申报。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民政局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组织社会组织积极申报。各区民政局应通过宣传推介活动,组织街道(镇)向辖区内各社会组织派发《广州市为老服务专项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指引》,向社会组织介绍公益创投活动的整体安排和申报条件、程序、手续和资料,并推荐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

  (三)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民政局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为创投主体(实施团队)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督促创投主体按照资助合同要求实施创投项目,每季度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发现侵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市民政局报送相关情况,协助做好项目资金停止拨付、清算、追缴等工作。

  (四)整合资源,提升水平。鼓励全市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本次活动,根据各自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紧扣活动主题,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开展公益活动提高自身建设水平,进一步发挥自身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